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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账户普通卖出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证券 偿还规则调整的公告
来源:中泰证券 作者:rendm 时间:2021-09-29
 

尊敬的投资者:

为优化信用账户交易模式,我公司拟自2021年10月18日起对信用账户普通卖出(又称:担保品卖出)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证券的偿还规则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了《融资融券合同》。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规则调整内容

(一)调整前规则:客户通过信用账户普通卖出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时,视同“卖券还款”指令处理,卖出所得价款按照卖券还款的偿还规则全部偿还负债。

(二)调整后规则:客户通过信用账户普通卖出融资买入尚

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时,所得价款优先按照债务到期日由近及远的顺序逐笔偿还本证券的融资欠款,若债务到期日相同的,则按合约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笔偿还。本证券融资欠款全部偿还完毕仍有余款的,计入信用账户资金。

二、新旧规则场景对照

    示例:假设客户信用账户初始持仓A证券市值2000元,A证券融资负债1000元,B证券融资负债1000元,初始可用资金0元。偿还规则调整前、后的结果对比如下:

业务场景

偿还规则调整前

偿还规则调整后

备注

 

普通卖出A证券1500元

1、普通卖出转化为卖券还款,偿还A证券融资负债1000元后,再偿还B证券融资负债500元;

2、现金不增加,仍然为0元。

1、普通卖出所得价款优先偿还A证券融资负债1000元,余款500元不再偿还B证券融资负债;

2、余款增加现金,现金增加500元。

1、不考虑手续费等费用;

2、假设客户只有A、B证券的融资负债,且未自定义合约偿还顺序;

3、假设A证券融资负债到期日早于B证券融资负债。

 

三、重要提示

(一)规则调整后,客户普通卖出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不再全部偿还负债,仅会偿还本证券的融资欠款,余款增加信用账户资金。对于习惯采用普通卖出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证券偿还负债的客户,如有进一步偿还负债的意愿,可对余款采用现金还款的方式偿还负债,也可直接采用卖券还款偿还负债;

(二)规则调整后,偿还负债的顺序及金额可能会变化,请您及时关注您信用账户的负债合约到期情况,提前做好负债偿还或展期安排;

(三)公司齐富通APP交易软件已进行升级,原软件版本中关于担保品卖出时的提醒内容(当您卖出尚未了结融资合约持仓证券时,会视同卖券还款处理。如存在逾期等情况时,卖出所得资金将优先偿还逾期产生的费用。)自2021年10月18日规则调整后不再适用,请您及时进行软件升级,以免对您的交易产生误导;

(四)本次规则调整对于使用公司XTP系统的客户暂不适用。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