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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与标的证券调整的公告20230526
来源:中泰证券 作者:rendm 时间:2023-05-26
 按照交易所信息披露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即日起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与标的证券进行如下调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调整情况

301337.SZ

N亚华电子

调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折算率设置为25%;证券分组为E;调入融资标的证券范围,融资保证金比例设置为150%;调入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融券保证金比例设置为120%;

839719.BJ

N宁新

调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折算率设置为5%;证券分组为F;

000788.SZ

北大医药

证券分组由F调整为E;

102220.SZ

国债2220

证券分组为E;

102222.SZ

国债2222

证券分组为E;

102225.SZ

国债2225

证券分组为E;

128124.SZ

科华转债

证券分组由F调整为E;

159775.SZ

新能源车电池ETF

证券分组为E;

168102.SZ

九泰锐富LOF

证券分组为E;

018020.SH

国开2302

证券分组为E;

018021.SH

国开2303

证券分组为E;

019685.SH

22国债20

证券分组为E;

019687.SH

22国债22

证券分组为E;

019690.SH

22国债25

证券分组为E;

019691.SH

22国债26

证券分组为E;

019695.SH

23国债02

证券分组为E;

019703.SH

23国债10

证券分组为E;

513070.SH

港股消费50ETF

证券分组由F调整为E;

513380.SH

恒生科技ETF指数

证券分组由F调整为E;

513590.SH

香港消费ETF

证券分组为E;

516910.SH

物流ETF

证券分组为E;

562910.SH

高端制造ETF

证券分组为E;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提示我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管理需要确定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及保证金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证券分组等,并不表明相关各方对有关证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不构成任何投资的操作建议。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遵循“买者自负、风险自担”原则,自行判断选择相应证券进行融资、融券和担保品买卖。证券分组调整后,持仓集中度和净空头集中度控制标准将相应调整;E组或F组证券持仓集中度将影响合约展期或担保物提取。我公司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及保证金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证券分组以网站公告为准;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附件:关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与标的证券调整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