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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来源:中泰证券 作者:中泰证券 时间:2015-02-16

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2015年修订版)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股票(以下简称“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风险,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审慎决定并做出承诺后方能进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您若参与相关股票交易将面临较大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投资者在参与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买卖退市整理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的方式。

二、退市整理股票已被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在一定期限届满后将被终止上市,风险相对较大。

三、退市整理股票,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的交易期限仅为30 个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于该期限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投资者应当密切关注退市整理股票的剩余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否则有可能错失卖出机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退市整理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期间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上述30个交易日的期限内。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四、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投资者买入后可能因无法在股票终止上市前及时卖出所持股票而导致损失。

五、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投资者在参与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退市制度、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和进入退市整理期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并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审慎考虑是否买入退市整理股票。

六、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虽然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但须达到交易所重新上市条件,能否重新上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七、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拟终止上市公司退市整理期期间发布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我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影响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的因素难以一一列举,其风险也不仅限于上述风险,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前,应充分了解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规定和相关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您可以通过我公司证券营业部现场柜台委托、自助或热自助委托以及网上交易、手机炒股(不包括股票机)、电话委托等方式委托买入退市整理期股票;由于系统改造或升级原因,如通过不支持委托买入该类股票的委托方式或系统进行买入委托会造成您的委托不成功,请改用可以支持委托买入该类股票的方式或系统进行委托。

 

本人/机构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该《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遵守有关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等规定,自愿承担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客户(个人签字/机构盖章):

客户号:

上海证券账号: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签署日期:                

 

填写说明:临柜签署本《风险揭示书》的,应由投资者本人签署确认;对于非个人投资者,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