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正文
中泰证券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安排的公告
来源:中泰证券 作者:中泰证券 时间:2020-01-31
 尊敬的投资者:

新年好!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中泰证券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证券交易、业务办理等服务安排如下:

一、根据沪深交易所、股转公司的开市安排,23日(星期一)正常开市。公司相关交易系统即日进行系统维护,预计到21日(星期六)17:00结束。系统维护期间,您无法进行查询、委托等操作。

二、夜市委托相关事宜:

123170021日交易系统正常开放前提交的夜市委托、转账均无效。您可以在公司交易系统正常提供服务后重新进行委托和转账。

三、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事宜:

12317:0021日交易系统正常开放前提交的信用账户委托、转账、债务偿还及合约展期申请等操作均无效。原2020124日至202022日到期的融资融券业务合约到期日统一顺延至202023日。请您提前做好资金或证券安排,于公司交易系统正常提供服务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进行到期合约的了结或对符合我公司展期标准的合约申请展期。若23日日终,您仍有当日到期未能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我公司将有权按照《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约定,自24日起对相应合约采取强制平仓措施。

四、清算交收相关事宜:

(一)123日发生的证券交易(仅属T+1交收的交易品种,下同)和当日到期的债券质押式回购,资金清算日为123日,资金交收日顺延至23日。124—23日到期的债券质押式回购,资金清算日顺延至23日,资金交收日顺延至24日。

(二)121日、22日、23日发生的B股和退市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顺延至23日、4日、5日。

(三)权益登记日为2020131日的证券兑付兑息、红利顺延至23日,债券回售过户清算日为131日的顺延至23日,交收日顺延至24日。

(四)债券质押式回购折算率同步延后一天,即原定于131日、23日适用的折算率分别顺延至23日、24日适用,原定于131日、23日新开通质押式回购资格的债券分别顺延至23日、24日开通回购资格。

(五)港股通业务原“风控、公司行为和组合费清算对应的交收日”131日顺延至23日,原权益登记日为131日的港股通证券供股顺延至23日。

(六)BH业务、H“全流通”原境内交收日131日相应顺延至23日。

(七)公司产品销售中心代销的开放式基金、收益凭证、理财产品(含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涉及的产品)等涉及的认购、申购、赎回、转让及兑息、兑付等,其产品份额和资金的清算交收相应顺延,原资金交收日为131日的延至23日交收、原资金交收日为131日以后的亦将相应顺延交收(按131日为非工作日计算交收日期)。

如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股转公司有最新通知要求,相关事项以最新通知为准。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投资者朋友们对中泰证券一直以来的支持与信任,恭祝您在新的一年投资顺利,阖家安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