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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板、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集中度指标的公告
来源:中泰证券 作者:zhangfan03 时间:2020-08-20
 尊敬的投资者:

为满足创业板改革并实施注册制后的业务规则变化,稳妥有序地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对核准制创业板股票及注册制创业板股票实施不同的集中度管控措施,并对科创板股票集中度指标进行调整,上述管控措施2020824日起正式实施。具体指标如下:

一、持仓集中度控制指标

(一)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

我公司将注册制创业板股票及科创板股票(下称“注册制股票”)集中度实施合并管理。信用账户内,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处于一定区间时,若买入注册制股票(含无涨跌幅股票、有涨跌幅股票)委托成交后该股票市值、全部无涨跌幅注册制股票市值、全部注册制股票市值占信用账户委托前总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区间对应的集中度控制阀值。具体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

单一无涨跌幅注册制股票

全部无涨跌幅注册制股票

单一有涨跌幅注册制股票

全部注册制股票

0≤X<150%

0%

0%

0%

0%

150%≤X<180%

0%

0%

5%

10%

180%≤X<200%

5%

10%

10%

20%

200%≤X<240%

10%

20%

15%

30%

240%≤X<300%

15%

30%

20%

40%

300%≤X

20%

40%

25%

50%

无负债

不控制

不控制

不控制

不控制

 

(二)核准制创业板

信用账户内,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处于一定区间时,若买入存量的核准制创业板股票,则全部委托成交后该股票市值信用账户委托前总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区间对应的集中度控制阀值。具体控制要求及阀值如下:

维持担保比例区间

单一核准制创业板证券

        

X<180%

45%

180%≤X<200%

60%

200%≤X<240%

80%

240%≤X

不限制

 

二、规模集中度控制指标

(一)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

融资融券客户通过信用账户买入、融券卖出或向信用账户转入注册制股票时,委托数量上限受公司确定的注册制股票规模集中度指标控制,即客户相关委托成交后,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全体客户持有单一注册制股票市值占证券流通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

2、单一客户持有单一注册制股票市值占该证券流通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

3、单一注册制股票融资规模占公司净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1%;

4、单一注册制股票融券规模占公司净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0.5%。

(二)核准制创业板

1、全体客户持有单一核准制创业板股票市值占该股票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12.8%;

2、单一核准制创业板股票融资规模占公司净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

3、单一核准制创业板股票融券规模占公司净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1%。

三、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股票担保物提取规则

客户提取信用账户担保物时,除应符合《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提取条件外,还应确保提取后信用账户中注册制股票总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0%,否则限制客户提取担保物。

四、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股票融券业务净空头指标

公司对注册制创业板及科创板融券业务实施净空头指标控制。

单只注册制创业板或科创板股票净空头集中度=该股票净空头市值/净资产

其中,单只股票净空头市值=融券卖出该股票市值(含融券卖出委托未成交)-该股票持仓市值,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

单只股票净空头集中度不得超过0.35。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0


附件:关于创业板、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集中度指标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