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钢集团2014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到期相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发行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32001,债券简称:14宝钢EB)将于2017年12月10日到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于2017年12月11日终止其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及换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12月8日为14宝钢EB的到期赎回债权登记日。投资者当日买入的14宝钢EB,当日可以申报换股或卖出。自2017年12月11日起,上交所将终止14宝钢EB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及换股。
二、2017年12月15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将向未换股的投资者按103元/张赎回12月8日闭市后尚未换股的14宝钢EB。
三、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14宝钢EB且需要进行换股的投资者,应将14宝钢EB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划转后次一交易日起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换股申报。此外,投资者可在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内,对14宝钢EB债券申报卖出。
四、截至2017年12月4日,14宝钢EB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及换股价值超过150元,高于到期赎回金额。中泰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在换股期及时进行换股,理性投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