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我公司对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公告如下:
1、客户申请时信用状况良好,客户信用级别为C类(包含C类)以上;
2、展期业务审批时客户维持担保比例在140%以上;
3、合约状态尚未逾期;
4、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为C1或最低风险类别;
5、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未过期;
6、已还清拟展期合约的息费;
7、客户信用账户内单一科创板证券或注册制创业板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30%;
8、不存在合同约定的禁止展期的其他情形。
调整后的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生效日期:2021年 4月24日。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23日